一、停修申请日期:
113学年度第1学期停修送件申请截止为11月29日(W5)下午5点,各关卡签核至12月2日(W1)中午12点止。逾期将迳行撤销申请。敬请提早完成相关签核流程。
二、停修申请之相关规定:
1.因个人身心之特殊状况或家庭发生变故,致使不能专注于课业时,得申请办理停修。
2.停修后修习之学分数,不得低于规定之应修学分数。
3.办理停修后,同一学期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申请加选。
三、停修申请方式:
1.敬请登入教务学务系统办理停修申请作业。
路径:学校首页→学生→课程_预选课、志愿登记、加退选→教务学务系统_选课_学生选课_停修申请
2.停修专业系所课程经主授教师、原系所学位学程行政教师或指导教授、系所主管签准后生效;停修通识教育中心课程,经主授教师、通识行政教师签准后生效。
3.请登入教务学务系统确认停修申请是否成功。
- 停修申请签核现况:学校首页→学生→课程_预选课、志愿登记、加退选→教务学务系统_选课_学生选课_停修申请
- 停修申请确认:学校首页→学生→课程_预选课、志愿登记、加退选→教务学务系统_选课_学生选课_选课清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