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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專區

臺北醫學大學應用分子流行病學碩士學位學程修業流程
作業流程 辦理期限 說明 相關連結/表件
新生報到(校) 依本校規定 請至「教務處」辦理各項報到手續 新生專區
新生報到(所) 9
  1. 請於入學後繳交「學生基本資料表」
  2. 符合申請研究生勵學金者可申請獎勵金
  1. 學生基本資料表
  2. 臺北醫學大學研究生獎勵學金實施要點
選課 依本校規定
  1. 請依教務處公告之「選課日程」辦理各階段選課作業
  2. 修課規定請參考本學程修業辦法
  1. 選課手冊
  2. 網路選課系統
  3. 碩士班修業規定
指導教授確認 入學後第一個學期末前
(1月底)
  1. 請繳交論文研究指導確認書
  2. 指導教授選擇請參考修業辦法
  3. 在學期間如更換指導教授,請繳交「更換指導教授申請書」
  1. 論文研究指導教授申請表
  2. 更換指導教授申請書
學位考試申請 依學校行事曆辦理
(約於10
月或3月提出申請)
  1. 至研究所學位考試作業系統提出申請
  2. 須經指導教授同意後申請
  1. 應分學程畢業生論文格式
  2. 研究所學位考試作業系統
學位考試 依公告時程辦理
  1. 至「教務處註冊組」查詢最新公告時程
  2. 口試準備工作
  3. 論文初稿於一個禮拜前予各口委及指導教授
  4. 辦理口委停車證申請
教務處註冊組
提送研究生
學位考試資料
繳交期限:
  1. 相關文件於口試完成後3天內繳交
  2. 修改完之論文精裝本於口試完後兩週內繳交
  3. 所有文件最遲於1月31日或7月31日前繳交
  1. 詳見學位考試資料審查流程
  2. 請將評分表及相關文件送交所辦審查
完成學位考試後,將下列資料送系所學位學程初審:
(1)學位考試(
總)評分表
(2)論文平裝本
(3)考試委員審定書
(4)論文書目同意公開申請書正本
(5)保密同意書暨簽到表正本

※學生於離校前需繳交一份精裝論文存放於
學程辦公室(封面黑底金字)
論文上傳圖書館   論文內需含「考試委員審定書論文」、「書目同意公開申請書」及「保密同意書暨簽到表」 將學位論文上傳至「臺北醫學大電子位論文服務系統」
離校手續 依公告時程辦理 請辦妥「離所手續單」及「離校手續單」中所列各事項
  1. 離所手續單
  2. 填寫學程滿意度調查表
  3. 離校程序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