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對象
☆申請對象:112學年度第一學期入學之研究所入學新生☆僅得以入學前修習之課程提出申請。
☆申請學分抵免,須於入學當學年度辦理,並依規定日程申請,逾期逾時不予受理。
預計辦理休學者,務必於休學前完成申請,復學時不得提出,未依規定辧理而影響個人權益,請自行負責。
☆入學後已修習之課程(含停修或取得成績),不得再申請該課程之抵免。
☆以原校一門課程申請抵免本校一門或多門課程,或以原校多門課程合併抵免本校任一門課程,
原校課程經核准抵免本校任一門課程,則不再核准抵免其它申請之課程。
☆至教務學務系統完成線上申請且點選【送出】,並繳交紙本文件始完成學分抵免申請,倘未能於規定時程內
完成此二步驟,則視同未完成申請,不予受理。
※重要時程
抵免流程 | 時間 | 說明 |
系統申請 | 112.08.17(W4) 09:00 ~ 112.08.22(W2) 17:00 |
1.請至教務學務系統申請。申請期間系統24小時開放,逾期逾時者不予受理。 路徑:學校首頁→學生→個人資料→教務學務系統→教務系統→抵免 2.須上傳下列文件之PDF掃描檔,如有多頁,請掃描為一個檔案。 ★歷年成績單正本(不接受學期、學年成績單),請以螢光筆於歷年成績單上 標示欲抵免科目。成績單為等第制者,請同時上傳百分制及等第制成績轉 換對照表。 ★授課大綱(含授課進度表)。 ※上述文件及佐證文件請勿拍照上傳,非PDF檔、缺件、內容不完整或模糊 不清,導致無法辨識審查,不予受理。 |
紙本繳件 | 112.08.17(W4) 09:00 ~ 112.08.22(W2) 17:00 |
完成線上申請後,須於期限內繳交歷年成績單正本(須與上傳文件一致,包含印製日期。不接受學期、學年成績單),放入信封袋,封面請註明「1121學期申請學分抵免-學系名稱、學號、姓名」親送或寄達本校信義校區教務處註冊組。 (110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50號醫學綜合大樓後棟4樓)。 ※持國外學歷申請者,須繳交經臺灣駐外館驗證之歷年成績單正本。 ※學士班學生上修研究所課程,須檢附未認列畢業學分證明,已認列學士班畢業學分, 不得抵免。 (逾期逾時概不受理申請) |
查詢結果 | 開學第一週 |
1.請至教務學務系統查詢,預計開學第一週開放查詢抵免結果,實際時程須視各單位 審查進度而定。 2.審查結果經核准後不得更改,未如實填寫或上傳資料者,經查證屬實,已同意 抵免之課程,則予以取消。 ※凡入學後辦理停修或取得成績之課程,皆無法申請第二學期補抵免。 |